(三)在领馆申请时所需的表格
I-20表格
I-20表称为“资格证书”。此表分为二份:一份是关于学校的表,一份是关于学生的表。两份表格均须由录取你的美国学校填写和签署。只有你达到学校对外国学生所规定的要求(如英语熟练程度)和证明你具有完成学业的经济来源并已被录取,美国学校才会为你填写该表。
(1)关于学校的I-20表
此部分由录取你的学校填写
第1至第6项
这些问题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填写。
第7至第8项
第7项是询问学校一学年所需费用。第8项为被录取的学生1年可获得的收入。学校在签署此表前有责任检查此学生的经济状况,确认该生有足够的钱负担学费和生活费。如果学校在第8项里填写的金额少于第7项里填写的估计费用,那么该学生的签证申请可能会被拒绝。
(2)关于学生的I-20 ID表
学生的I-20ID表的的第一页与学校那份完全相同。第二页的栏目由学校证明你拥有学生身份的栏目。当你或你的随行配偶或孩子入出美国时,凭此证明你或你的家庭成员就可返回美国,而不会遇到麻烦。第2页还载有你获准工作的记录。
OF-156表格
申请F-1签证和M-1签证应提交一份“OF-156表”,称为“非移民签证申请表”。你必须正确填写OF-156表,如有随行亲属,他们的姓名也须填在同一张表上。以下是此表的一些注意事项:
第1至第6项
这些问题应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填写。
第7项
此处询问你的护照情况。如果你的护照快要失效,你最好先将护照延期,然后再申请签证。因为在美国期间,你始终得有一本有效的护照,不然,你就失去作为学生的合法权利。
第8至第16项
这些问题应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填写。
第17项
此处询问你的婚姻状况。你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填写。如果你已婚,而你的配偶和子女与你一起赴美,那你就得证明你有足够的经济来源维持你和他们在美国的生活而无需任何家庭成员在美国做工。
第18至第19项
此问题应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填写。
第20项
此问题应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填写。你应明白,如你曾经申请签证遭到拒绝,并不意味着你就不能重新申请签证。请不要掩盖曾经申请签证遭拒绝的事实。所有申请签证遭拒绝的记录都永久记录在案,稍作检查,便能查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