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杰出的教授及研究人员:在特殊学术领域获国际认可的杰出人才,在该领域有3年以上的执教或研究经验,到美国寻求终身教职或类似研究工作。
3、多国企业的管理经理级人员:申请此身份的前三年中,须有一年以上在该公司工作的经验,到美国后必须在同一公司或该属企业继续工作。
第二优先类包括哪些人?
答:第二优先类在亲属移民中是指已经在美国取得合法的永久居留权的外籍人士的配偶及子女。每年有11.42 万个名额。其中70%以上的名额供永久居民的配偶及未 成年子女使用;23%的名额供永久居民的成年未婚子女。第二优先亲属有3/4可不受配额的限制。只要有意移居美国,是美国公民或美国永久居民的父母、配偶和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无论人数多少,都可移民美国。一般的,办理移民签证所花费的时间仅决定于文件往来的时间,通常为3或4个月。
第二优先类在职业移民中是指具有高学位或特殊能力的专业人士。每年有4万个名额。其资格是:拥有高学位(硕士以上)或因其在科学、艺术、商业等方面的特殊能力, 足以对国家经济、文化、教育或福利有实质效用,且为美国 雇主所寻求的。如果美国司法部长认为符合国家利益,也可不要求必须为美国雇主所需的条件。此处的特殊能力并非仅以学位、证书、学校颁发的奖励等足以证明。
第三优先类包括哪些人?
答:原来的第三优先类是指美国所需要的各种专业人才或者是在科学或文学方面具有卓越成就的、并且已被美国雇主雇用的人。新移民法改变了第三优先的类别,将原来的第三优先取消,并与原来的第六优先合并为一种新的移民类别--"职业移民"并将职业移民的名额由原来的 5.4万个增至14万个。
按美国新移民法规定,第三优先类即是原先的第四优先类,在亲属移民中,是指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每年有 2.7万个名额。在职业移民类别中,第三优先是指技术劳工、专业人员及其他的非技术劳工。每年有4万个名额。要求:技术劳工必须有两年以上的训练或经验,工作并非暂时或季节性,并且该类劳工必须是美国短缺的。
专业人员必须具有学士学位并从事专业。其他的非技术劳工须非暂时或季节性工作,并且在美国找不到符合此资格的工人。其他劳工名额不得超过1万人。
第四优先类包括哪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