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大学奖学金的的获得者是如何评选出来的?本文就是对此进行介绍。
在美国研究所颁给奖学金(如Fellowship、RA、TA或GA)通常不分国籍、性别、宗教、种族,而以学术方面的表现为优先考虑。某些私人奖学金或政府赞助往往要求申请者是美国公民或有其他的限制(如性别、种族),而其审核标准就不一定以学业为主。这些奖学金可以有各种名义,或是要求卓越领导能力、社区服务、特殊才艺或技术,或是限於低收入者等等,五花八门。
一般而言,各系或各研究所或各学院都会有“奖学金审核委员会”或“审核小组”,由系主任(或所长、院长及各Program之主持人),及各“有份量”之教授所组成。人数自三人至十余人不定,视各校该系、所之规模而定。学校其他私人奖学金或各式各样的奖学金也是由代表教授组成不同的委员会来审核。
正常申请程序
一般常见的是申请者把有关成绩文件、申请表格、履历、推荐信等寄送至该学院负责该事务的办公室(有的学校是Admission Office),或是直接寄到系、所,每所学校情况不一。通常负责单位学院主其事的职员,会先将申请者先后寄来的文件资料汇齐后,(如果缺件,他会函知你补寄或赶寄,但自己注意才是)加以初步审核,诸如各类成绩单之真伪与有效性如何,是否到达研究部要求之“一般标准”(例如,GRE与GPA至少应有几分才有资格申请,若低于该标准,根本不让你申请)。若是初步审核及格,便将申请者“全案”移送各系所审理。
审查的标准
“全案”送至各系、所后,便由审查委员会或审查小组成员一一审阅各申请者之表件并表示意见。通常各系所的要求标准较学院高出很多,是否被接受入学,或给予财务补助等均由各系所表示意见后,再送请学院处理。一般而言,学院负责人均会尊重各系所之行政决定,配合处理。
在决定是否给予“奖学金申请者”奖学金前,会有一番挑选的程序。有些甚至先挑选几个来面试,以了解个人的能力(如是不是“优秀”、“有用”)、兴趣、理想抱负、需要奖学金的程度和使用的计划。
大多数学校的外国留学生都是最起码要准备第一学期或第一年的费用,然后再找机会。这些人入学后申请奖学金的程序和新生未入学前申请程序并无不同。先送个人资料到某一单位统一初步审理,然后转送系所相关委员会(系、所以外的奖学金,主要以其性质为主来组织代表委员会挑选)。